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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黨委書記走哪貪哪:調查前一天還收受轎車忙辦車牌



“一把手”走哪貪哪:調查前一天 還收受轎車忙辦車牌!

高校原黨委書記徐同文先後117次收受400多萬元的財物,常插手招生,一個電話決定錄取。

據新華社濟南電(記者丁錫國、吳書光)9月9日,齊魯工業大學原黨委書記徐同文,在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這是十八大之後山東省落馬的首位高校黨委書記。

檢方調查發現,徐同文自走上領導崗位的第一年就開始貪腐,在先後擔任多個學校領導職務的過程中“走哪兒貪哪兒”,14年裡先後117次收受賄賂共計400多萬元。斂財之手伸向招生、工程招標、物資采購等幾乎所有高校工作環節。

工程采購占受賄額八成

60歲的徐同文曾先後在淄博、聊城等地高校工作。歷任臨沂師范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黨委書記,山東輕工業學院黨委書記,齊魯工業大學黨委書記等職務。

檢察機關指控,徐同文2000年轉任臨沂師范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後,開始走上貪腐之路。2000年持續至2014年,先後117次收受33人或單位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23.491964萬元。

作為學校負責人,徐同文貪腐涉及高效工作方方面面,其中,學校工程招標、股權轉讓、物資采購等涉案金額達345萬元,占其受賄、貪污總額的81%。

據查實,2008年,徐同文曾受某門窗有限公司彭某某請托,在學校教職工生活區住宅樓鋁合金門窗制作安裝工程、外墻塗料工程等工程招標過程中為該公司謀取利益。作為回報,徐同文本人或通過其妻秦某某、特定關系人吳某某等先後27次非法收受彭某某給予的人民幣、房屋等財物。這其中,徐同文受賄數額最大的一筆,是彭某某奉送的兩套房產,價值118萬餘元。

十八大之後,徐同文依然不收斂、不收手。2014年其被查獲之前的短短4個月月均收受賄賂17萬元。就在徐同文接受組織調查的前一天,還收受價值40餘萬元轎車一輛,其妻在徐同文接受組織調查的當天,還在為受賄的車輛辦理牌照而奔忙。

一個電話決定招生錄取

高考招生關乎考生命運,然而徐同文卻頻繁利用職務之便屏東縣機車借款免留車為“親朋好友”等“走後門”,通過插手招生錄取工作謀取不正當利益。

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8月至2014年1月,徐同文利用職務便利,接受13人的“請托”,在本校高考招生錄取過程中,為請托人親屬點招錄取、調整專業、通過專業課測試等提供幫助,徐同文本人或通過其妻秦某某、堂弟徐某某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人民幣共計28萬元。

2011年6月,徐同文利用擔任山東輕工業學院黨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接受昌樂一傢醫院職工肖某某的請托,在本校高考招生錄取、專業課考試過程中,安排招生辦負責人,為肖某某之女高考錄取提供幫助,收受肖某某給予的5萬元。2012年高考後,肖某某之女被山東輕工業學院錄取。

除插手招生錄取之外,徐同文在教師招聘和進修、教師職務晉升、崗位調整、推薦評選勞動模范、科研經費等多個領域,都有犯罪事實。

2014年4月28日,在菏車貸台北信義車貸信貸台中新社信貸澤洽談齊魯工業大學菏澤校區建設事宜時,徐同文被紀委辦案人員帶走。

權力封閉運行致失控

同許多貪官一樣,徐同文的犯罪過程也是從接受小額現金開始,到最後瘋狂斂財幾近麻木。他在懺悔錄寫下這樣一段話:“自己認為收受購物卡不是收錢,有一次收錢不到1萬元不是犯罪的可怕又可笑的錯誤認識。”

令人們費解的是,徐同文的貪腐之路從當上高校負責人的第一年就開始,為何在此後長達14年的時間裡斂財變本加厲,卻沒有發案?

記者采訪到的熟悉徐同文的人表示,認同他的工作能力,但是為人“剛愎自用、目中無人”,平日作風強悍,“在一些事情上說一不二”。

法律專傢指出,高校象牙塔裡,封閉的權力運行、“一言堂”式的決策模式是導致權力失控的主要原因。

國傢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傢說,自上世紀末開始,高校行政化和市場化色彩逐年加重,大學“一把手”權力過於集中。在內部不敢監督,外部監督乏力時,容易滋生貪腐。“必須加快高校‘去行政化’進程,健全高校內部運行和決策監督機制,重大決策交由教授委員會決定。”

站在被告席上的徐同文,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表現出深深的悔意。他說:“作為受組織培養多年的高校領導、教授,我辜負瞭組織的期望、要求,走上瞭犯罪道路。我非常後悔,非常自責,非常痛恨自己。”

在紀委調查階段和檢察機關偵查階段,徐同文如實供述瞭自己的犯罪事實,並主動交代瞭辦案部門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

新聞來源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dfjj/20150912/1010232296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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